造价通

反馈
取消

热门搜词

造价通

取消 发送 反馈意见

工程管理:施工招标合同订立

2015/11/05987 作者:佚名
导读:  (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 0日之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

(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 0日之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3)法规规定需要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核准或登记的,应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文章来源:造价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关注微信公众号造价通(zjtcn_Largedata),获取建设行业第一手资讯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