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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关于房屋登记官考核合格证书续期换证工作的通知

2015/11/093498 作者:佚名
导读: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登记官考核合格证书续期换证工作的通知……

川建房发〔2015〕760号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做好房屋登记官考核合格证书续期换证工作,现就《房屋登记官考核合格证书》续期换证工作通知如下:

一、换证范围

2010年住房城乡建设部认定的房屋登记官。

二、换证程序

(一)填报信息

1、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在11月20日至12月10日期间登陆中国房地产产权网(www.ccret.org.cn)在“登记官培训考核专题”点击“续期换证”窗口,选择继续教育报名。

2、填报信息,提交照片(上传的照片为打印证书所用,请上传正确尺寸格式的一寸照,不要用手机、数码相机拍照后直接上传)。

3、打印报名表(预览报名表后选择左上角确认并打印按钮。请不要用浏览器右键打印,会导致报名失败)。

(二)审核信息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换证的初审,并于12月20日前将换证报名表统一交我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进行复审。

(三)审核发证

我厅审核同意后,由中国房地产研究会房地产产权产籍和测量委员会负责填制《房屋登记官考核合格证书》,由我厅统一寄送给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三、其他要求

(一)续期换证,由符合换证的人员自愿申请,不强制要求,也不收取换证费、工本费等费用。

(二)换证后,2010年核发的《房屋登记官考核合格证书》不再收回。

(三)续期换证联系人:

许云勇 电话:028-85568349

赵秀贤 电话:028-85353498

邮寄地址:成都市领事馆路1号南谊大厦六楼 四川省

房地产业协会培训部,邮编610041。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1月4日

文章来源:造价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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