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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推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新闻发布会

2015/11/062372 作者:佚名
导读: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的意见》(皖政[2015]101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推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皖政办秘[201

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的意见》(皖政[2015]101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推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皖政办秘[2015]175号)文件,为积极做好文件发布解读,部署推进相关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于10月30日在合肥召开了新闻发布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侯淅珉厅长、李建副厅长、吴晓勤巡视员出席了会议。

会上,李建副厅长对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推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皖政办秘[2015]175号)的出台背景、起草过程以及内容特点进行了发布和解读。他指出,推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就是要将“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和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全面融入到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全过程中,努力推动城乡建设管理模式、开发建设模式和能源资源利用模式的改革创新,最终实现绿色、循环、低碳和可持续发展。《意见》围绕到2020年,基本形成生态空间山清水秀、人居环境宜居舒适、建设方式集约高效、生活方式绿色低碳的城乡发展格局的总体目标,明确提出了绿色规划引领、绿色城市建设、绿色村镇建设、绿色建筑推广、城市智慧管理、绿色生活倡导等六项重点行动。《意见》四大特点是突出规划引领,体现城乡统筹发展;突出功能提升,体现产城融合发展;突出绿色建造,体现行业转型发展;突出政策整合,体现部门联动推进。李建副厅长还提出了下一步要加强协同推进、推进试点示范、加强科技创新、营造舆论氛围等四项实施要求。

吴晓勤巡视员对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的意见》(皖政[2015]101号)的起草背景、主要内容和落实措施进行了发布解读。他强调,《意见》结合安徽实际,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和新型城镇化试点省要求,不仅对现有规定进一步具体化,同时就“规划编制环节要讲科学、规划审批环节要重程序、规划实施环节要树权威”提出更有可操作性的行为准则和禁止性规定,对于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美好安徽建设将产生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他指出,《意见》从科学编制规划、依法审批规划、严格实施规划、加强监督管理、强化保障措施等五个方面,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城乡规划等重点领域的制度设计,切实提高城乡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严肃性。并就《意见》实施提出了 “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宣传培训、强化监督考核”等三项要求。

侯淅珉厅长主持会议并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省安徽总体方案》,特别是刚刚闭幕的中共中央十八届五中全会发布的会议公报都明确提出要坚持绿色发展,并将生态文明建设首次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战略布局,标志着我国经济社会全方位绿色转型发展的新起点、新阶段。他强调,一要切实增强思想认识,推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从本质上来说就是城乡建设理念的一次深刻转变,《意见》从建设理念、工作习惯、保障措施、技术管理以及人才储备等方面对我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明确了新目标、提出了新要求。二要健全工作机制,各地要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标准、导则等体制机制,真正将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相关指标、要求、项目落到实处。三要强化协调配合,各地要立足全局、着眼长远,强化部门协作,共同支持服务于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他同时要求,会议之后,各地一方面要认真开展文件解读,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出台各地实施意见,另一方面要积极谋划和启动一批试点示范项目,使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理念、目标、任务和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发挥实际作用。

各市、省直管县的建委、规划、房产、市容(城管)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机关、厅直单位负责人以及我省部分大型科研、规划设计、施工及市政公用等单位代表共计120余人参加了发布会,同时,新华社安徽分社、人民网安徽频道、安徽日报、中国建设报驻安徽记者站等十多家中央级和省级新闻单位也参加了发布会,并就关心的问题踊跃提问,与会领导分别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文章来源:造价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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