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现场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配电系统应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2)施工现场配电系统不得同时采用两种保护系统。
3)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零线处引出,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
4)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线路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
5)保护零线应采用绝缘导线,规格和颜色标记应符合规范要求。
6)TN系统的保护零线应在总配电箱处、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7)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2根及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做电气连接。接地体应采用角钢、钢管或光面圆钢。
8)工作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重复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9)施工现场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脚手架应按规范要求采取防雷措施,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Ω。
10)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保护零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