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中,广西探索建立财政奖补、群众缴费、市场运作、政策性金融信贷等多元开放的投入机制,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供有力资金保障。
通过设立专项资金、公助民办、以奖代补等方式,广西加大财政奖补力度,将乡村建设项目纳入财政预算。目前,广西在乡村建设活动中,自治区本级安排22.4亿元专项资金,市县两级安排专项投入49亿元。
财政资金的使用,“买酱油的钱也可以打醋”。广西充分整合财政资金,除中央有明确投向规定外,各项涉农资金都整合到县,集中用于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三年来各级财政累计投入355亿元,其中整合资金比例约占80%。
农民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主体。通过村规民约等方式,提高农民缴费买服务的契约意识。目前广西有1/3的村庄保洁员的报酬由村民缴费承担,绝大部分的农村按每户每月3元的标准自愿交保洁费。
广西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乡村建设。目前北控水务集团、华润水泥、海螺集团等企业,分别在广西投资兴建了垃圾焚烧发电、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理垃圾等项目。
有的地方还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在三江侗族自治县同乐乡归夯屯,对废旧玻璃瓶和农药包装、灯管等废弃品,政府按每车300元的补贴,由村民负责运到13公里外的同乐乡垃圾转运站,让农村的有毒垃圾得到科学处置。
企业化运行更是为乡村建设注入活力。很多市县通过推进企业化运行,逐步将农村保洁、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和沼气的运营管理委托给企业运行管理。在恭城瑶族自治县,政府引入沼气服务公司,公司与大型养殖场合作,在全县推行农村沼气“全托管”服务。农民龙长渠说,“用沼气是每立方米两元,比烧罐装气便宜很多,还不用自己打理沼气池了。”
政策性金融信贷也是乡村建设资金来源的大头。广西通过“地方分贷、自治区统还”的方式,已利用农业发展银行100亿元专项贷款,重点支持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设施等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