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以来,北京市以年均1.75%能耗增长支撑了年均7.7%的经济增长,万元GDP能耗仅为0.32吨标准煤,在全国省级地区最低。北京市节能降耗“成绩单”的背后,是200余项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领域地方标准的推动和约束。
进入“十二五”时期,北京市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能耗构成呈现新特点。2014年三产比重达到77.9%,2015年前三季度达到80.7%,优质清洁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左右,2014年三产和居民生活用能达到69.4%。能耗分布呈现“面广点散”的新特征。
据介绍,近年来,北京市现行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领域地方标准已达207项,其中能耗限额标准27项。
2012年6月14日发布的《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使北京市新建、改扩建居住建筑的单位面积采暖能耗指标在全国率先从节能65%提高到节能75%。2014年11月5日发布的《城镇污水处理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是全国首个关于污水处理能源消耗限额的标准。按此标准执行,北京市清河污水处理厂二期在采用精细化节能降耗系统后,每吨水耗电量减少了0.016度,全年总用电量就减少了138万度,折合标准煤为558吨,节约电费108万元。
为更好地推进“十三五”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工作,进一步完善首都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北京市质监局等部门,制定了《北京市推进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2015年~2022年)》。实施方案将把百项节能标准制修订工程形成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固化下来,同时将进一步规范、优化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标准的制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