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4年9月起,大荔县采取资金捆绑、特事特办的方式,用一年多时间把1015户鳏、寡、孤、独、残、障等特困群众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危漏房搬进了安全明亮的新居。
据了解,大荔对于特困群众采取了特殊的办法,将住建、民政、移民、财政等系统有关扶贫建房方面的项目资金全部捆绑整合,改事后补助为原址免费建房。县上成立了农村特困群众安居领导小组,负责特困群众安居工程的规划、协调和组织。特困户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现居住在危漏房;二是自身无能力改造且现居住的房屋属于合法建筑,通过个人申请、村委评议、乡镇审查、张榜公示等程序确定为危房改造对象。通过试点确定了每平方米600元的建设标准,在农房户型的设计上按照家庭人口3人以下的40平方米,3人以上的60平方米进行建造。
据悉,目前大荔已经投入各类整合资金3100余万元,完成建筑面积52860平方米,惠及1015户3000余人,并决定明年再实施500户,从而基本解决全县特困群众的住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