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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工程知识:油气厂、站、库防火设计中甲、乙类液体排放要求

2015/11/232202 作者:佚名
导读:一、当排放时可能释放出大量气体或蒸气时,应引入分离设备,分出的气体引入气体放空系统,液体引入有关储罐或污油系统。不得直接排入大气;二、设备或容器内残存的甲、……

一、当排放时可能释放出大量气体或蒸气时,应引入分离设备,分出的气体引入气体放空系统,液体引入有关储罐或污油系统。不得直接排入大气;

二、设备或容器内残存的甲、乙类液体,不得排入边沟或下水道,可集中排入有关储罐或污油系统。

文章来源:造价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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