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蓄热温度高于沸点温度的高温蓄热装置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系统应有多重保护措施。
2.蓄热装置不应与消防水池合用。
3.蓄热装置一般宜采用钢制,形式可以因地制宜采用矩形或圆形,置有一定的高度以利于温度分层。
4.在日常运行中,应根据日负荷变化的情况选择合适的运行方式,再考虑进人平段和峰段运行。
5.在满足用热要求的前提下,宜减低蓄热或供热温度,以减少散热损失。
6.电蓄热系统中的设备及管道保温应确保完好、严密,以减少散热损失。
7.开式系统的蓄热温度应低于95℃,以免发生汽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