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权益,全面贯彻落实陕西省《关于印发<陕西省开展建筑业“同舟计划”----建筑业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做好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汉阴县开展建筑业“同舟计划”,计划用三年左右时间,全面推进建筑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作保险。
据了解,该专项行动工作计划从2015年全面启动,至2017年完成。按照“三步走”的方式推进,2015年内实现新开工建筑项目努力实现在建项目60%纳入保障范围;2016年实现新开工建筑项目全部参保;2017年,实现全县建筑业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全覆盖。
按照相关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规范用工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将对项目施工期内的人员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落实合理的保险待遇。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后,建筑施工企业要在24小时内电话告知参保地人社部门和住建部门,2日内报参保地人社部门及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并于30日内向参保地人社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积极救治受伤害职工,保护事故现场,配合有关部门调查。
自启动该项工作以来,该县住建局在审核颁发施工许可手续时,将参加工伤保险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必备条件之一,凡不能提供参保证明的,视同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实,一律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由于建筑业职工工伤风险高、流动性高、维权能力弱,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受伤职工将可能面临巨大的经济和生活压力。此方案的出台,将切实维护建筑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工伤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