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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渭南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实现集中管理

2015/12/23873 作者:佚名
导读:日前,渭南市通过摸清家底明晰产权、集中统管全面收益的方式,完成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产权的全面集中管理,将全市398宗土地和252处房产放到统一的平台上进行有效整合、阳光运营……

如何提高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使用效率并保值增值是各地财政管理的一大难题。日前,渭南市通过摸清家底明晰产权、集中统管全面收益的方式,完成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产权的全面集中管理,将全市398宗土地和252处房产放到统一的平台上进行有效整合、阳光运营,形成了“政府统一所有、财政集中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从根本上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的房地产管理。

长期以来,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都分散在各单位自行管理,这样一方面造成了“单位占有的国有资产单位说了算”的错误意识,致使处置随意,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另一方面由于产权意识不强,使用单位认为国有房地产办不办权证无所谓,致使许多单位长期以来占有使用的房地产无权证、相关资料缺失。

渭南经过多方努力,首先将原分散登记在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交由市财政局集中统一管理,并逐步变更过户至市资产管理局名下。其次通过查找档案、勘查测绘、界定四址、四邻签字、协调解决纠纷等方式,将全市原本无权证的201宗土地和104处房产完善了资料,办理了权证过户手续,解决了市级单位长期以来大量房地产无权证、产权不明等历史遗留问题。这样一来就把过去分散管理变为财政部门代政府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运营,市直各单位对资产享有占有、使用权,但不享有处置权、收益权。

渭南出台《渭南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和《渭南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出租实行统一审批、统一公开招租、统一合同文本、统一收入票据、统一收入管理的“五统一”新模式。对于房地产交易,严格履行“单位申报、财政审核、政府审定”的程序,经资产评估后公开拍卖,并要求通过渭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进阳光营运、公开处置,获得的收入必须及时上缴财政,实现国有资产收益最大化。对适宜调剂整合的资产,渭南在全市范围内进行统筹规划,合理利用,有效盘活资产,节约财政开支。

文章来源:造价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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