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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城区高新区率先在全市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

2016/01/071335 作者:佚名
导读:12月31日上午,在阳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阳江春申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总工程师何国新领到了该公司留用地的不动产权证书,这也是我市首本颁发的不动产登记证。

12月31日上午,在阳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阳江春申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总工程师何国新领到了该公司留用地的不动产权证书,这也是我市首本颁发的不动产登记证。作为简政放权的一项重要举措,从当日开始,我市江城区、高新区将率先在全市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其他县(市、区)也将在2016年内实施。

根据201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及国土资源部、广东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要求,我市江城区、高新区自2015年12月31日起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原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原则上停止发放。

当日上午,记者在现场看到,新的不动产登记证书增加了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其中不动产单元号具有唯一代码,相当于一个身份证,通过单元号就可以锁定不动产信息,产权人还可以通过证书首页新增的二维码获取信息。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介绍,按照国家“不变不换”的原则,不会硬性要求旧证换新证。原已依法颁发的《集体土地所有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他项权证》等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继续有效。但市民或企业单位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需要再重新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文章来源:阳江新闻网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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