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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沭阳县立规矩从严管控建筑材料

2016/01/121344 作者:佚名
导读:为进一步落实建筑市场主体质量责任……,沭阳县住建局突出重点,切实加强钢筋、预拌混凝土以及混凝土所用砂、石、水泥、外加剂、掺合料等主要建筑材料的质量管理……

为进一步落实建筑市场主体质量责任,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建筑物结构安全,沭阳县住建局突出重点,切实加强钢筋、预拌混凝土以及混凝土所用砂、石、水泥、外加剂、掺合料等主要建筑材料的质量管理,坚决杜绝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强化建设主体质量责任。要求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以及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负责。相关责任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自律内控机制,全程管控,责任到人,逐步形成“以建筑工地为起点,以流通环节为重点,以生产厂家为终点”的倒查机制。

严格执行“先检后用”制度。严禁使用不合格建材,主要建筑材料必须按照技术标准要求,进场后逐批检验合格方能使用;严禁使用不合格钢材,施工单位必须严把钢材进场关,禁止使用瘦身钢筋、地条钢等不合格钢材。建立钢材进场交验台账,对每批进场钢材检测记录重量、直径和铭牌。监理单位必须做好旁站监理,并严格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对样品真实性负全责。

规范建材检测市场。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实验室、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检测,对出具的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执行不合格建材检测报告制度。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采取交叉检查、飞行检查等方式,对主要建材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每个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用砂的随机抽检次数每周不少于1次,同时加大对建筑工地其他主要建筑材料的抽检频率。

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违法提供不合格钢筋、砂、水泥、外加剂等建材的供应商,列入黑名单,其产品不准进入本地建筑工地和混凝土搅拌站使用。对使用不合格建材的建设、施工、监理等责任单位及其责任人,列入黑名单,记入诚信档案。(沭阳县住建局:陈晓春)
文章来源:造价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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