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备进入安装现场前,总承包单位或安装单位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同时附有设备出厂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如符合要求,则予以签认,设备方可进入安装现场。
2)设备进场后,监理工程师应组织设备安装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检查,此时供货方或设备制造单位应派人参加,按供货方提供的设备清单及技术说明书、相关质量控制资料进行检查验收,经检查确认合格,则验收人员签署验收单。
3)如经检验发现设备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则监理工程师拒绝签认,由供货方或制造单位予以更换或进行处理,合格后再进行检查验收。
4)工地交货的大型设备,一般由厂方运至工地后组装、调整和试验,经自检合格后再由监理工程师组织复核,复验合格后才予以验收。
5)进口设备的检查验收,应会同国家商检部门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