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型水利工程
近期,玉屏侗族自治县水务局陆续为新店乡95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颁发所有权和使用权证书,明确产权人,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使该县新店乡群众1.2万余人受惠。
针对这一现象,从2014年底,玉屏县以新店乡为试点,开展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通过一年的调查摸底、登记造册、信息审核、集中公示等工作,该县水务局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对新店乡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所有者颁发权属证,明确具体管护人员、管护范围、管护权利和义务、经营管理情况等,实现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日常管护常态化。
由于权属不清,农村水利工程依法管理面临诸多挑战。通过对小型水利工程进行产权界定,明确水利工程权属性质和界限,不仅解决了因权属不明、界限不清引起的‘水事’纠纷,还有效解决了工程管理范围内乱垦乱种、乱搭乱建等问题,为做好水土保持和美化环境打下了基础。小型水利工程的管护主体得到了充分落实,工程产权所有人作为工程的管护主体,依法承担管护责任,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维修进一步得到保障,确保了农村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
说到用水难的问题,玉屏县新店乡新店村街上组的黄清国记忆犹新。几年前,该村一位老人去世,恰逢水管破裂,导致停水,因为水利工程的产权不明晰,无人具体管理,帮忙的邻居要到几公里外的河边挑水、洗菜。这件事给村民们留下了心里阴影,但凡村里有红白喜事时,村民们都会担心突然停水。
现在村里的自来水工程有了产权人,使管理人的责任意识增强,不仅24小时保障用水,而且水质也得到改善,再也不用担心停水没人管了。
同样受到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改革带来实惠的杨胜超说,现在不仅生活用水得到保障,就连农业用水也有保障。前几年,每年的干旱季节,村民们都会因为农田赶水问题发生争执,闹得不愉快,自从小型水利工程明确了产权人,农田用水有了保障,“水事”纠纷再也没有发生过。
现在,该县新店乡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正如火如荼的开展,初步实现了“产权明晰、管理规范、责任落实、设施完好”的格局,无论是专门管理机构的小型水库,还是村民自治的自来水池,都管理得有条不紊,水利工程效益得到充分发挥。
据了解,玉屏县目前共有农村小型水利工程650处。通过新店乡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改革试点的成功开展,该县将在2016年全面铺开该项工作,预计在2017年完成,使650处小型水利工程拥有产权人,15万人民群众享受改革带来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