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街道工作人员通知补贴到位了,刚去刷了下银行卡,有3000多元钱,欠了4个月的房租终于可以结清了。”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景山街道的张立中高兴地说。和张立中一样,从2015年12月中旬开始,温州市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开始陆续领到租赁补贴。
从以往的“以建为主”到现在的“以租为主”,是温州市近年来住房保障方式的重大创新,市区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的数千户中低收入家庭,由此被纳入全市住房保障体系内,该市住房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据统计,截至2015年12月底,该市已有2924户家庭进行了核准公示,各区与保障对象签订租赁补贴协议并发放补贴。
据介绍,2015年4月,温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对市区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和收入状况进行了调查。调查显示,温州市区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的家庭,按照人均年收入为上年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0%、80%和60%划分,平均户数分别为8057户、7732户和6497户。但因之前市区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水平偏低,这类对象不在住房保障范围内。另外,新就业大学毕业生阶段性住房支付能力不足的问题日益显现,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也急需改善。
为此,温州市于2015年8月制订出台了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明确提出实施以“市场提供房源,政府补贴租金”为主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模式,主要以租赁补贴方式,将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在市区稳定就业的新居民等住房困难群体同步纳入保障范围,从而进一步扩大了住房保障覆盖面。
从2015年8月启动申请至今,温州已有5634户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完成登记。对大规模铺开实施公租房保障、政府资金是否做好准备的问题,温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2015年中央、省专项补助资金下达给温州市用于公租保障的1514万元资金、市财政3518万专项公租房资金目前已全部到位,可确保“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