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中间交接
中间交接只是工程(装置)保管、使用责任(管理权)的移交,但不解除施工单位对交接范围内的工程质量、交工验收应负的责任。
2.联动试运行前应具备的条件
(1)试运行范围内的工程已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并按施工验收规范的标准检验合格。
(2)试运行范围内的机器,除必须留待投料试运行阶段进行试车的以外,单机试运行已全部完成并合格。
(3)试运行范围内的设备和管道系统的内部处理及耐压试验、严密性试验已经全部合格。
(4)试运行范围内的电气系统和仪表装置的检测系统、自动控制系统、联锁及报警系统等符合规范规定。
(5)试运行方案和生产操作规程已经批准。
(6)工厂的生产管理机构已经建立,各级岗位责任制已经制定,有关生产记录报表。
(7)试运行组织已经建立,参加试运行人员已通过生产安全考试合格。
(8)试运行所需燃料、水、电、汽、工业风和仪表风等可以确保稳定供应,各种物资和测试仪表、工具皆已齐备。
(9)试运行方案中规定的工艺指标、报警及联锁整定值已确认并下达。
(10)试运行现场有碍安全的机器、设备、场地、走道处的杂物,均已清理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