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近日出台意见,要求加快推进全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今年要继续推动昆明市、曲靖市、保山市和滇中新区等在建的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争取尽早实现运营,发挥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并同步制定省级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标准规范,为推进全省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提供技术指导。今年底,要完成县城以上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并将规划成果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
意见称,要综合考虑全省城市人口规模和经济发展水平,2016-2017年重点在玉溪市、楚雄州、红河州、大理州、丽江市等州市启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鼓励其他州市结合城市新区开发、旧城改造等工作,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2017-2020年,全省各州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和有条件的县城,要全面启动实施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力争到2020年开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900公里左右,建成一批具有先进水平的地下综合管廊并投入运营,反复开挖地面的“马路拉链”问题明显改善,管线安全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明显提升,城市地面景观明显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