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概况应包括工程项目主要情况和主要施工条件。
(1)工程项目主要情况。包括:工程项目名称、性质、地理位置和建设规模;工程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等相关单位的情况;工程项目设计概况;工程项目承包范围及主要分包工程范围}施工合同中对工程项目施工的重点要求等。
(2)主要施工条件。包括:工程项目建设地点气象状况;工程项目施工区域地形和工程水文地质状况;工程项目施工区域地上、地下管线及相邻的地上、地下建(构)筑物情况;与工程项目施工有关的道路、河流等状况;当地建筑材料、设备供应和交通运输等服务能力状况;当地供水、供电、供热和通信能力状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