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种楼板与墙的洞口,按其大小和性质应分别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2.坑槽、桩孔的上口,柱形、条形等基础的上口以及天窗等处,都要作为洞口采取符合规范的防护措施。
3.楼梯口、楼梯边应设置防护栏杆,或者用正式工程的楼梯扶手代替临时防护栏杆。
4.电梯井口除设置固定的栅门外,还应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不大于10m)设一道安全平网进行防护。
5.在建工程的地面人口处和施工现场人员流动密集的通道上方,应设置防护棚,防止因落物产生物体打击事故。
6.施工现场大的坑槽、陡坡等处,除需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警示标牌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