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隆安县人民政府组织县政法委、公安局、住建局、国土局、南圩镇镇政府等相关执法部门和单位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云桂高铁隆安东站附近(隆安县南圩镇那坝屯)的违法用地、违法建(构)筑物进行依法拆除,进一步打击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
据悉,此次拆除的违法建(构)筑主要是陆某擅自搭建的简易钢架构筑物和王某构筑的一层砖混临时用房,共168.2平方米,两人此前均未向国土和住建部门办理过任何用地许可和规划建设许可。南圩镇政府及住建、国土等单位和部门多次深入现场,对其宣传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动员当事人主动配合、支持执法工作,并依法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和行政处罚催告书。但当事人对限期拆除通知书视而不见,继续观望。
当天上午,隆安县出动100余名联合执法人员,1台炮机,对该违法建(构)筑进行依法拆除。副县长王皓、县政法委副书记陆孟庄现场指挥。拆除现场秩序井然,拆除工作顺利完成,传递了该县整治“两违”工作的决心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