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查、复核测量桩志
查对复核建设单位所交付的桥涵中线位置、三角网基点及水准基点等桩志和有关测量资料,如有桩志不足、不妥、位置移动或精度与要求不符,均须进行补测、加固,并将校测结果通知建设单位。
2.测量工作基本内容
(1)补充施工需要的桥涵中线桩。
(2)测定墩、台中线和基础桩的位置。
(3)测定桥涵锥坡、翼墙及导流构造的位置。
(4)补充施工需要的水准点。
(5)在施工过程中,测定并检查施工部分的位置和标高。
(6)其他施工测量与放样定位。
3.控制桩布设
(1)为防止差错,施工单位自行测定的重要标志,必须至少由两组相互检查核对,并作测量和检查核对记录。
(2)桥涵施工的主要控制桩(或其护桩),均应稳固可靠,保留至工程结束。
(3)大桥、特大桥的主要控制桩(或其护桩),均应测定其坐标、相互间的距离、角度、高程等,以免弄错和便于寻找。
4.量距要求
桥涵中线位置、桩间距离的检查校核及墩台位置放样,当有良好的丈量条件时,均应直接丈量或用检验过的电磁波测距仪测量。丈量距离时,应对尺长、温度、拉力、垂度和倾斜度进行改正计算。
5.三角网基线的设置
三角网的基线不应少于2条,依据当地条件,可设于河流的一岸或两岸,基线一端应与桥轴线连接,并尽量接近于垂直。当桥轴线长度超过500m时,应尽可能两岸均设基线。基线一般采用直线形,其长度一般不小于桥轴长度的0.7-0.5倍。设计单位的基线桩应予以利用;三角网所有角度宜布设在300-1200,困难情况下不应小于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