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
(1)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均应合格。
(2)—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抽样时,合格点率应符合有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且不得存在严重缺陷。
(3)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验收记录。
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
(1)所含检验批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3.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
(1)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样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应规定。
(4)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4.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
(1)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所含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等的检验资料应完整。
(4)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