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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川市:再降保障房申请门槛

2016/02/292697 作者:佚名
导读:随着2015年银川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260元标准的公布,根据《银川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该局对2016年申请住房保障资格的收入标准也进行了相应调整。

●月人均收入1410元以下,可申请廉租保障租金补贴  ●月人均收入3060元以下,可申请承租公租房、购买经适房  ●月人均收入3530元以下,可申请购买限价商品房

  2月23日,记者从银川市住建局了解到,随着2015年银川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260元标准的公布,根据《银川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该局对2016年申请住房保障资格的收入标准也进行了相应调整。

  此次调整具体为:申请廉租保障租金补贴资格的收入标准,由月人均1310元放宽至1410元;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的收入标准,由月人均2830元放宽至3060元;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资格的收入标准,由月人均3260元放宽至3530元;以上标准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据介绍,银川市自2012年以来,每年均会对申请住房保障资格的收入条件予以调整,逐步放宽申请住房保障的条件,降低准入门槛,使更多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条件能得以改善。目前,银川市申请不同住房保障类型的收入标准为:申请廉租保障租金补贴的家庭人均收入应低于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的家庭人均收入应低于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3倍;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资格的家庭人均收入应低于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同时对住房保障家庭拥有机动车辆情况也作出规定:申请廉租保障租金补贴的家庭拥有机动车辆价值不超过5万元,但仅限用于维持基本生活的微型客货车辆;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的家庭拥有机动车辆价值不超过12万元。(记者 袁洋)

 

文章来源:造价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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