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相关部门获悉,自治区人民政府近日出台7项措施,帮助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钢)改革脱困,目前已将任务分解到自治区发改委、工信委、国资委和财政厅等13个委办厅局,并要求尽快研究和抓紧落实。
今年初,自治区党委、政府向中央和国务院汇报了新疆化解钢铁产能和帮助八钢改革脱贫的工作,提出了支持其脱困的相关措施和建议。中央领导做出重要批示。根据中央和自治区领导的批示精神,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提出了化解过剩钢铁产能、推广使用钢结构、加强金融支持、盘活土地资源、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等7项措施,并要求相关部门逐条研究、尽快落实。这7条具体措施是:
一是化解过剩钢铁产能,提高产能利用率,严禁新增产能,明令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核准、备案钢铁新增产能,并采取惩罚性电价等措施,加快淘汰钢铁行业落后产能,力争符合产业政策的产能利用率达到60%以上,实现新疆钢铁产品市场价格回归合理水平。
二是推广使用钢结构,在安居富民、保障性住房等方面,加大地产钢铁产品的使用力度,让各类使用财政资金的项目,优先采购区内符合产业政策的钢铁产品,并通过向八钢支付一定额度的订货款、预付款等方式,增加企业流动资金,降低企业的财务费用。
三是引导鼓励企业开拓周边国家市场,鼓励区内钢铁企业在国外设厂转移产能。
四是引导人员合理分流,加快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支持八钢富余人员分流安置,向纺织服装及服务业转移,加快企业职工医院、幼儿园、退休职工医保分离移交。
五是加强金融支持,确保不断贷,帮助指导企业采取企业债、股权、基金等措施置换高息贷款,降低企业财务成本。
六是积极协调支持八钢盘活土地等现有资产,开展多元化经营,如推进八钢物流集装箱集结站、海关监管仓库建设等。
七是加大财政支出力度,争取财政部等有关部委,对新疆向西出口的钢材等产品实行出口退税政策,并研究测算提出运费财政补贴的办法。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这一精神,自治区政府各相关部门根据分解的任务方案,都在认真研究,提出了本部门具体的落实措施和方案。自治区安居富民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向自治区各地、州、市、县(区)发出通知,决定在今年的安居富民工程建设工程中,所需钢材由自治区统一订购八钢钢材,钢材销售资金由自治区财政统一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