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会议是围绕施工现场问题而召开的一种会议。一般地讲,工地会议可分为三种类型。
1、第一次工地会议;
2、经常性工地会议;
3、专题性工地会议。
尽管合同中没有明确会议的具体条款,但这是一种非常有效的管理方式,它不仅使履约的各方和监理工程师之间可以形成固定的讨论工作的机会,而且是沟通情况、传递信息和交流感情的重要场所。特别是会议讨论和研究的现场事件及情况将被完整的记录下来,形成文字材料,成为约束履约各方行为的依据。由于合同中授予“监理工程师有责任按合同规定做出决定,发给证明和下达指令”,所以工地会议由监理工程师主持和召集,并负责记录和督促各参加方履行会议议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