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影响评价基本要求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坚持以下原则:
(1)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功能规划的要求;
(2)坚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的要求;
(3)坚持“三同时”原则,即环境治理设施应与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4)力求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
(5)注重资源综合利用,对环境治理过程中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应提出处理和再利用方案。
(二)环境条件调查
环境条件主要调查以下几方面的状况: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环境和特殊环境。
(三)影响环境因素分析
影响环境因素分析,主要是分析项目建设过程中破坏环境,生产运营过程中污染环境,导致环境质量恶化的主要因素。
l.污染环境因素分析
分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污染源,计算排放污染物数量及其对环境的污染程度。主要污染源有: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噪声、粉尘及其他污染物。
2.破坏环境因素分析
分析项目建设施工和生产运营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破坏因素,预测其破坏程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对地形、地貌等自然环境破坏;(2)对森林草地植被的破坏,如引起的土壤退化、水土流失等;(3)对社会环境、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的破坏。
(四)环境保护措施
1.治理措施方案
应根据项目的污染源和排放污染物的性质,采用不同的治理措施。
2.治理方案比选
对环境治理的各局部方案和总体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并作出综合评价。比较、评价的主要内容有:(1)技术水平对比;(2)治理效果对比;(3)管理及监测方式对比;(4)环境效益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