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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茂名市城乡规划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03/301526 作者:佚名
导读:2015年,我局认真按照国家、省和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督查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5〕199号)和

2015年,我局认真按照国家、省和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督查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5〕199号)和《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茂府办函〔2016〕6号)的工作要求,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2015年,我局通过局网站政府的信息公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系统,以及微博、微信、论坛等网络平台,及时将我局组织编制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近期规划、控制详规、修建详规、专项规划、政务动态、法规文件等政务信息准确公布,使广大群众能够及时地了解身边的规划,从而推进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专门由我局下属单位编制研究信息中心通过网站、论坛、微博等方式发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主要由我局办公室负责受理。同时,我局还积极配合市政府做好全市信息公开数据统计工作,积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数据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结合省、市政府对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的要求,对现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进行升级和改版,进一步完善了茂名市城乡规划局规划公示,茂名市城乡规划局信息公开指南、茂名市城乡规划局政务动态等网站模块,新增了政声传递、督察员信箱等新模块,同时通过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以及微博、论坛等网上渠道,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发布,其中在局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630条,其中批前公示242条、批后公告61条;在局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390条,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70条;在粤建网发布政府信息49条。同年,我局编印《茂名城乡规划简报》13期、“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简报19期。

(二)建议和提案办理情况 。

2015年,我局共收到市政府交办的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11件,其中主办件有3件,会办件有8件;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提案38件,其中主办件有7件,会办件有31件。涉及规划用地方面的有10件,城镇规划方面的有19件,工程规划方面的有11件,审批报建方面的有7件,规划编制方面的有1件,其他的有1件。49件提案都作了正式答复,答复率达100%,本年度有条件办理的有48件,都已全部落实,需要跨年度办理的还有1件,也都相应制订了办理方案,其中主办件均列入年度计划解决(B类)。代表们及委员们对主办件的满意率达100%。

(三)依申请公开受理和答复情况。

今年来,部分群众、法人根据自身的生活生产的需要,到我局政府信息进行依申请公开。2015年,我局收到书面形式依申请公开共10宗,其中来自公民的申请4宗,法人的申请6宗,向我局下属单位市城建档案馆申请查阅档案共180人次、820宗卷,均按时办结、答复,不收取任何费用。根据《中共茂名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网络舆情信息工作方案〉的通知》(茂办字〔2015〕70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舆情信息办理工作,对市委办公室及市委宣传部转交的舆情信息以及在“茂名在线”、“0668论坛”、“大茂名论坛”这三大论坛上网民反映的各类问题,我局加强与宣传部门的衔接,及时对涉及本单位的问题进行回应。截止至2015年,我局共对微博提问回复36条,市政府部门信箱回复 16条,办理群众咨询221宗。

二、存在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少数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 少数人员因为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业务等不熟悉,不能够做到主动或者不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或对公开信息存在突击应付的现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能完全落实到位。部分群众不明确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性质。依申请提出的政府信息,必须是本机关制作、保存的完整的政府信息;举报、投诉、咨询、意见建议等事项不属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范围。部分群众因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性质不明确,经常向我局申请公开非我局产生的政府信息,或对同一事项进行反复申请公开,对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造成一些影响。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建设我局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充分利用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发挥信息化管理优势,督促各科室通过平台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2015年我局适时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会,提高我局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管理平台、规章制度、工作方法的业务水平;结合上级要求,积极参加各类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

三是落实相关工作制度。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条例规定,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茂名市城乡规划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茂名市城乡规划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茂名市城乡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首问责任制度》、《茂名市城乡规划局责任追究制度》、《茂名市城乡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等15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茂名市城乡规划局

2016年3月29日

 

文章来源:茂名市城乡规划局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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