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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启动建设领域新技术与产品申报工作

2016/04/073266 作者:佚名
导读: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3月31起,我省建设领域新技术与产品申报工作启动。为加强全省建设领域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持续推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技进步……

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3月31起,我省建设领域新技术与产品申报工作启动。为加强全省建设领域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持续推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技进步,我省拟编制发布《陕西省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与产品目录》(以下简称《推广目录》)及《陕西省建设领域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公告》(以下简称《技术公告》)。

据了解,根据城乡建设绿色、产业化发展需求,按照应用方向和应用形式,我省将重点推广7类技术与产品,包括建筑节能新技术与产品、绿色建筑适用技术与产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与产品、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与产品、海绵城市建设适用技术与产品、城镇环境整治与市政工程技术与产品、智慧城市与信息化应用技术与产品。

按照要求,申报的新技术或产品须经工程实践应用,技术成熟、先进、适用性强,经济、社会、环境效益显著,市场发展前景良好,适合在我省或较大范围内推广应用;应无权属争议,并符合国家和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产业政策,适应行业重点发展方向,能够对我省建设行业技术水平提升和产业转型升级起到促进引领作用。技术与产品申报主体应为陕西省内注册企业或社会团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省外注册企业须由在陕西省内设立的分公司或授权代理机构提出申报。同时,申报企业应具有所申报产品的批量生产能力,技术标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完善,技术服务能力较强,信誉良好,无经营活动不良记录。

省住建厅指出,此次申报活动按照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展。企业向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主申报,并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做好对所在地企业申报的组织和指导工作,并于5月20日前将申报资料汇总上报至省住建厅。此外,院校、科研院(所)申报建设新技术项目,以及企业申报生产地在省外的新产品项目,可直接上报省住建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据悉,我省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申报的新技术新产品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新技术新产品经公示无异议后,将编入《推广目录》向全省发布。与此同时,相关单位或个人还可根据建设技术与产品生产应用发展情况,对无法满足我省工程建设领域使用要求的技术与产品提出限制或禁止使用建议,填报《技术公告》后报省住建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文章来源:造价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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