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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参加建筑业和房地产业营改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2016/04/151095 作者:佚名
导读:为贯彻落实国家从5月1日起全面推开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实行营改增工作,4月1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召开了全国建筑业和房地产业营改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会议现场

自治区住建厅厅长严世明出席会议

自治区住建厅副厅长吴伟权出席会议

为贯彻落实国家从5月1日起全面推开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实行营改增工作,4月1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召开了全国建筑业和房地产业营改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自治区住建厅厅长严世明、副厅长吴伟权在广西分会场出席会议。

此次会议全国共设900多个分会场,共2万余人参会。广西设14个分会场,有600余人参会。厅计财处、建管处、房产处及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局)、房产(住房)局主要负责同志,一级及以上建筑业企业、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有关社团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要做到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全面推行营改增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推行营改增将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的发展,有利于推动行业转型升级,有利于促进企业提高管理水平,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有利于加快房地产去库存的步伐。要集思广益,主动作为,进一步坚定做好营改增工作的信心。会议强调,要上下联动,齐心协力,切实做好建筑业和房地产业营改增工作。各级主管部门要积极行动,加强与财税部门的沟通、配合,加强政策的学习和宣传,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尽快完成工程计价依据调整,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切实加强企业管理,积极做好跟踪分析和调查研究,加强调查研究和跟踪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实时采取应对措施,确保建筑业和房地产业“营改增”工作的平稳、顺利推进。

据了解,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文章来源:造价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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