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江苏省实施《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苏建建管【2013】662号)以来,启东市开展了对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应用于日常监管和评标过程中,在企业自律、创新监管、保障质量安全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因江苏各地在评价方式和计分规则上存在较大差异,有的地区在评价中存在不规范、不公正的现象。为加快推进和完善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营造公开、公正的市场环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江苏建筑市场综合改革的要求,启东市将根据省实施的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有关事项开展工作。
住建局作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阶段,将统一组织启东市建筑业企业做好信用综合评价工作,并及时将本地区企业的评价结果上传至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