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定形式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其他形式
【提示】建设工程应当采用书面合同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二、合同的内容
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1)当事人名称或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
【注意】合同标的包括有形财产、无形财产、劳务和工作成果等;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注意1】施工人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发包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人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注意2】材料和设备可以由发包人负责提供,也可以由施工人负责采购。施工人则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
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承包双方的主要义务
(一)发包人的主要义务
1.不得违法发包(不得肢解发包);
2.提供必要施工条件;
3.及时检查隐蔽工程;
【提示】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
4.及时验收工程;
5.支付工程价款
(二)承包人的主要义务
1.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
2.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施工;
3.接受发包人有关检查;
4.交付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
5.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无偿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