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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市召开住房保障、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会议暨村镇规划编制工作推进会

2016/05/051647 作者:佚名
导读:4月20日下午,惠州市召开住房保障、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会议暨村镇规划编制工作推进会,会议总结2015年工作情况,安排部署2016年度工作任务。

4月20日下午,惠州市召开住房保障、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会议暨村镇规划编制工作推进会,会议总结2015年工作情况,安排部署2016年度工作任务。副市长邓庆忠与各县(区)领导签订《2016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

会议指出,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进一步加大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力度;逐步实现公租房货币化,化解房地产库存;大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为稳增长、保民生、促发展作出新的贡献。重点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明确责任,确保按时完成住房保障目标任务。2016年省下达我市的住房保障目标任务是棚户区改造1550户,基本建成棚户区改造住房、公租房465套(户),新增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250户。各县区要将住房保障目标纳入县(区)政府、管委会重点目标管理,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管委会签订的住房保障目标责任书要求,及时做好目标任务的分解及项目落地工作,严格开工率、基本建成率、货币化安置率考核,为住房保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保障。

二是加强领导,狠抓棚户区改造项目管理。一要高度重视。各县(区)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和市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棚户区改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全力以赴抓好棚户区改造工作落实。二要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细化分解任务,确保每个项目、环节有人抓、有人管,真正把棚户区改造工作落到实处。三要提前谋划。要在做好今年棚改任务的同时,提前谋划好明年、后年的棚改计划。四要形成合力。要充分发挥部门联席会议作用,各县区要负起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强化保障,着力推进棚改、公租房货币化安置。一要将棚改和公租房货币化安置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同步实施、同步考核。二要加强分类指导、因地施策,制订符合当地实际的货币化安置办法。存量房大的县区要加大货币化安置推广力度,在安排棚户区改造计划时,原则上应按照不低于50%的要求,确定货币化安置目标,落实到具体项目。三要尽量提高货币化安置目标,积极通过货币补偿、政府组织棚改居民自主选购商品房、政府购买存量商品房作为棚改安置房等方式,大力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更好地满足群众多样化需要,加快棚户区改造进度。

四是坚持原则,大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把握好“三个结合”,坚持“四个原则”,建立“五个责任”。齐心协力、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凝聚工作合力,全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五是严格把关,做好公租房分配入住管理工作。一要狠抓在建工程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力争早建成、早入住。二要坚持保障基本,逐步解决在我市城镇生活或工作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的居住问题。三要坚持分配过程公开,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多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四要进一步完善保障房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分配等制度,适度放宽条件,降低门槛,简化申请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六是加强领导,确保村镇规划编制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县(区)领导要高度重视规划问题,完善村庄规划编制,全面完成乡镇总体规划、近期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全面提高村镇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管理水平,为我市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提供科学规划保障。

七是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基础工作和督办检查。一要做好“十三五”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规划编制工作;二要加强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设。三要强化住房保障监督检查;四要做好保障性住房审计问题整改工作。

文章来源: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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