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出台《关于2016年度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的若干意见》(闽政[2016]5号)文件,为充分发挥有效投资的关键作用,加快实施惠民生、补短板、调结构的项目,在投资结构优化中实现总量扩张,确保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目标顺利实现,确保“十三五”良好开局,《意见》要求促进房地产稳定发展,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制定我省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计划。全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12.88万套,其中棚改12.5万套,基本建成5.96万套。要求各地采取措施降低保障门槛,扩大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把符合条件的转移人口纳入住房保障范围,支持进城农民购房,落实税收信贷优惠政策,将已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范围。推进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建立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对接机制,做到逐个对接,成熟一个,推出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