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发《关于全面推行城市设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设计编制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明确了我区城市设计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要求和技术规范。
《意见》对我区城市设计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要求全区所有设市城市和县城要在“十三五”期间完成总体城市设计、重要区段城市设计、重点地块城市设计和部分专项城市设计编制工作。《导则》全面规范了各类城市设计编制的技术要求,对提高我区城市设计成果质量,保障城市设计工作稳步开展,指导各地城市设计编制工作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