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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设计编制导则(试行)》颁布实行

2016/05/311989 作者:佚名
导读:近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发《关于全面推行城市设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设计编制导则(试行)》,明确了我区城市设计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要求和技术规范。

近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发《关于全面推行城市设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设计编制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明确了我区城市设计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要求和技术规范。

《意见》对我区城市设计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要求全区所有设市城市和县城要在“十三五”期间完成总体城市设计、重要区段城市设计、重点地块城市设计和部分专项城市设计编制工作。《导则》全面规范了各类城市设计编制的技术要求,对提高我区城市设计成果质量,保障城市设计工作稳步开展,指导各地城市设计编制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文章来源:造价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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