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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中央批准宁夏开展省级空间规划(多规合一)改革试点

2016/06/153705 作者:佚名
导读:日前,中央已批准宁夏开展省级空间规划(多规合一)改革试点,宁夏成为继海南省之后,中央批准的第二个省级空间规划改革试点省区。

6月13日,记者从自治区空间规划(多规合一)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上获悉,日前,中央已批准宁夏开展省级空间规划(多规合一)改革试点,宁夏成为继海南省之后,中央批准的第二个省级空间规划改革试点省区。

建立空间规划体系,推进规划体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五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按照把宁夏作为一个大城市规划建设的思路,在全国率先编制了《宁夏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并启动开展了“三规合一”及“多规融合”工作。今年4月,中央深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我区开展空间规划(多规合一)省级试点,这是我区唯一的一项国家级、全省域改革试点工作。

据悉,我区的试点工作将以《宁夏空间发展战略规划》为引领,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编制自治区、市、县空间规划,构建以空间治理和空间结构优化为主要内容,全区统一、相互衔接、分级管理的空间规划体系。我区将根据试点工作要求,编制五个地级市的空间规划,县级空间规划编制只在平罗、泾源、中宁三个县试点进行,其他县可在试点之后推进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为有效实现空间规划编制、管理、执行、监督,将建立连接各部门(单位)和各市县的全区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形成互联互通、共享互用、联动调整的统一规划数据库和信息平台。我区将充分利用多规合一的契机,推动行政审批改革、简政放权、精简审批项目、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试点工作结束后,我区将形成自治区、市、县一个规划、一张蓝图,科学布局全区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的有机统一;形成空间规划编制、管理、实施、监督的制度体系,解决空间性规划的重叠冲突、部门职责交叉重复、地方规划朝令夕改等问题,创造出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可复制、可推广的“宁夏经验”,为宁夏可持续发展趟出一条新路子。

文章来源:造价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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