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为贯彻落实好中、省促投资稳增长一系列决策部署,做好建设工程项目前期服务保障工作,进一步提高招投标组织效率和工作质量,特提出八项措施。
一是继续扩充杨凌政府投资项目规划建设服务机构预选库的服务范围,适当增加现有预选库入库机构数量,实现从工程设计到项目招标(工程造价)等前期业务全流程由库内机构直接服务,缩短项目建设前期工作时间。完善预选库管理,定期开展入库机构评估工作,及时做好动态调整,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益。
二是优化招投标流程,招投标监管机构在受理招标文件后,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转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报批后,在1个工作日内上网发布;招标文件发售、开评标、中标结果公示等按法定期限的最短时限安排。
三是取消杨凌区外建筑企业入区备案登记制度,规范建设工程投标资格审查,简化招标报名前期手续。
四是推行电子化招标投标工作,从7月1日起,示范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原则上实行网上报名,逐步实现从公告发布、文件发放、答疑到开标全程网上运行,提高招投标工作效率。
五是对预算在20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改、扩建等工程项目,可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或自行采购等方式采购确定施工企业。
六是杨凌示范区国有公司建设项目,在具备自行施工资质的情况下,工程预算价经审计部门审定并适当下浮后,可直接施工,不再进行工程招标;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的项目,可直接施工,不再进行工程招标。
七是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在向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工程立项和规划批准手续、资金到位证明、承包人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后,可向选定的施工承包人发出直接发包通知书,签订施工合同。
八是建立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对不讲诚信的企业将列入“黑名单”,在一定时间内限制其参与示范区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对信用等级高的企业,招标人可在招标活动中对投标人进行信用等级加分,推动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