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金华市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方税务局联合出台了《金华市区购房财政补贴申领办法》,在市区购房可以享受财政补贴了。补贴条件如下:
(一)房地产企业在金华市区(包括婺城区、金东区,下同)范围内开发的商品住房,不包括单位统一建造的集资房、经济适用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
(二)购房人直接向房地产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
(三)在2016年4月27日至2017年4月26日期间签订购买合同并办理备案。
补贴标准:对符合上述条件的购房人按合同成交额的1%给予补贴,合同成交额以市地税局征收契税的计税依据为准。补贴申领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