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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理论与法规》:直线职能制组织形式

2016/06/272880 作者:佚名
导读:(1)直线职能制组织形式是吸收了直线制组织形式和职能制组织形式的优点而形成的一种组织形式。(2)特点:将管理部门和人员分为两类,◆直线指挥部门拥有对下级实行……

(1)直线职能制组织形式是吸收了直线制组织形式和职能制组织形式的优点而形成的一种组织形式。

(2)特点:将管理部门和人员分为两类,◆直线指挥部门拥有对下级实行指挥和发布命令的权力,并对该部门的工作全面负责;◆职能部门是直线指挥人员的参谋,只能对下级部门进行业务指导,而不能对下级部门直接进行指挥和发布命令。

(3)优点:既保持了直线制组织实行直线领导、统一指挥、职责分明的优点,又保持了职能制组织目标管理专业化的优点。

(4)缺点:职能部门与指挥部门易产生矛盾,信息传递路线长,不利于互通信息。

文章来源:造价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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