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因“拖欠”行为被清出建筑市场
近来,多个建筑企业因“拖欠”行为被清出建筑市场,住建部对此进行了严厉处罚。下面是被通报处罚的案例:
河北
重罚51家
拖欠严重施工企业
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近日发出通报,决定将2015年3月以来拖欠行为情节严重的浙江巍山建设有限公司等39家省外施工企业清出该省建筑市场,停止河北深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12家省内施工企业投标资格。
除对上述51家企业作出严厉处罚外,该厅还严令石家庄坤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9家建设单位在工程款全部清偿前,不得办理新项目的施工许可手续;辽宁光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7家涉嫌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单位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调查处理。上述企业相关违法行为将被记入河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平台。
通报要求,各地要严把上述企业的市场准入关,严禁未解禁企业承揽新工程,对上述企业的在建工程实施重点监管,防止产生新的拖欠问题,同时督促相关企业抓紧履行清偿责任,并进行全面自查和整改。全省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要引以为戒,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和工程款支付工作,依法履约,共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建筑市场秩序。
建筑企业因“拖欠”行为被清出建筑市场
陕西
房产中介
隐瞒交易信息将受罚
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从6月至10月在全省开展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工作,对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将加大查处力度,责令限期改正,并记入信用档案。
据了解,此次将重点整治“未将房屋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信息及时告知购房人;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捆绑收费;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通过网签系统签订中介服务合同、交易合同;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吸收公众存款、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串通以投资房地产项目建设名义向公众集资等形式的非法集资行为;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侵占或挪用交易资金;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到所在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等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11类违法违规行为。
吉林
联合惩戒
“不安全”企业
吉林省已开始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制度,对纳入“黑名单”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在“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相关部门将采取联合惩戒措施。
按照规定,对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个年度内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累计死亡10人及以上的,瞒报、谎报或故意破坏有8人或9人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等行为纳入A级“黑名单”管理。其他情节较轻的分别纳入B级、C级“黑名单”管理。
吉林省将及时通过信用体系平台,向相关部门和单位通报纳入“黑名单”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信息,使纳入“黑名单”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在新增项目的核准、政府采购、证券融资、银行贷款、政策性资金和财税政策扶持等方面,受到严格限制或禁止。
按照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纳入“黑名单”管理的期限,为自公布之日起1年。连续进入“黑名单”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从第二次纳入“黑名单”管理起,管理期限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