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管理:送桩深度不同时,怎样套用送桩定额
2016/07/112220
作者:佚名
导读:送桩定额按送4m深为界。如实际超过4m时,按相应定额乘以下列调整系数: (l)送桩5m以内乘以1.2系数。 (2}送桩6m以内乘以1.5系数。 (3)送桩7m以内乘以2.0系数。 (4)送桩7m以上,以
送桩定额按送4m深为界。如实际超过4m时,按相应定额乘以下列调整系数:
(l)送桩5m以内乘以1.2系数。
(2}送桩6m以内乘以1.5系数。
(3)送桩7m以内乘以2.0系数。
(4)送桩7m以上,以调整后7m的系数为基础,每超过1m,递增0.75系数。
(5)上述(3)、(4)项仅适用于船上及支架上送桩。
文章来源:造价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关注微信公众号造价通(zjtcn_Largedata),获取建设行业第一手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