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利于化解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迅速解决合同纠纷。当合同出现纠纷时,合同双方当事人会采取自行协商的方式去解决,但当事人意见不一致时,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就极有可能使矛盾激化。在我国,调解之所以成为解决建设工程合同争议的重要方式之一,就是因为调解有第三人从中做说服教育和劝导工作,化解矛盾,增进理解,有利于迅速解决合同纠纷。
2、有利于各方当事人依法办事。用调解方式解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不是让第三人充当无原则的和事佬,事实上调解合同纠纷的过程是一个宣传法律、加强法制观念的过程。在调解过程中,调解人的一个很重要的任务就是使双方当事人懂得依法办事和依合同办事的重要性。它可以起到既不伤和气,又受到一定的法制教育的作用,有利于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和社会经济秩序。
3、有利于当事人集中精力干好本职工作。通过调解解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能够使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排除隔阂,达成调解协议,同时可以简化解决纠纷的程序,减少仲裁、起诉和上诉所花费的时间和精力,争取到更多的时间迅速集中精力进行经营活动。这不仅有利于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
合同纠纷的调解往往是当事人经过和解仍不能解决纠纷后采取的方式,因此与和解相比,它面临的纠纷要大一些。与诉讼、仲裁相比,仍具有与和解相似的优点:它能够较经济、较及时地解决纠纷。有利于消除合同当事人的对立情绪,维护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