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获悉,银川市将用5年时间,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并努力形成制度完善、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工作格局,基本实现无拖欠。
从2016年起,银川市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前,施工总承包企业必须在工程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建设单位每月按不低于工程进度款22%的比例将工资款拨付到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向行业监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备案。自今年7月起,各县(市)区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调整标准不得低于500万元。对不落实实名制管理、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不按规定履行工资支付责任、以借欠薪为名讨要工程款的企业,行业监管部门将视其情节采取通报、限期整改、限制招投标、记载不良行为、降低资质、清出市场等方式予以处罚处理。
相关部门将建立起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有关部门将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使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
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人社部门因责任人欠薪逃匿无法确认工资数额的,公安机关将提前介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迅速侦查,及时控制犯罪嫌疑人、查封企业账户,有效防范欠薪逃匿和转移资产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