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治理”已列入今年苏州市政府实事工程,为进一步提高建筑工地管理水平,促进扬尘治理工作落到实处,苏州市住建局坚持依法治理,全面推进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
一是源头管控。突出对施工单位污染防治专项施工方案、措施的审核,严格落实“四不开工”,即未安装视频监控不得开工、未使用核准运输单位及车辆不得开工、未签订建筑渣土规范处置承诺书不得开工、现场管理和保洁人员不到位不得开工,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的源头管控。
二是狠抓重点。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确保在建工地按标准设置连续、封闭的硬质围挡,主要道路的围挡高度不低于2.5m;施工现场主要通道、进出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要及时进行硬化;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要设置车辆清洗装置,安排专人及时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保证车辆不带泥上路;工地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等有效措施。
三是专项治理。按照进度计划,分阶段开展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治理,强化对土方开挖阶段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在建工程项目监管,认真排查薄弱环节,狠抓落实,做到“治理一项、巩固一项”,确保不反弹。
四是监督执法。采取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第三方机构暗查暗访和联合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动真碰硬,对问题突出建筑工地,责令限期整改,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作为企业和个人的不良行为记入相应信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