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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法律责任(7.18)

2016/07/18666 作者:佚名
导读:张某因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而被颁证机关于2008年6月10日撤销其注册。依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张某可以于( )后再次提出注册申请。

张某因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而被颁证机关于2008年6月10日撤销其注册。依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张某可以于(   )后再次提出注册申请。

A、2009年6月9日

B、2010年6月9日

C、2011年6月9日

D、2012年6月9日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注册安全工程师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规定:注册安全工程师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执业证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由执业证颁发机关注销其注册,当事人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参见教材P294。

文章来源:造价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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