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原隶属于咸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管理的秦都、渭城综合执法队被交叉下划后,作为秦都区、渭城区管理的机构,首日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这标志着咸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向前迈出了一大步。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咸阳市及时组成考察组赴西安、宝鸡等市实地考察学习,了解兄弟市机构设置、权限划分、人员配备、运行模式等情况,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研究确定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设置的意见和市区两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权限划分意见。
咸阳市这次改革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共11类131项执法职责下放到秦都区、渭城区政府承担;机构方面,将秦都、渭城两区市容环境管理局改为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加挂区市容环境管理局牌子,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将交叉下划的秦都城管综合执法队和渭城城管综合执法队分别交由两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管理,将两个执法队130名编制及工作人员整建制下划秦都区和渭城区。同时在秦都、渭城两区各街道办事处所属的市容环境管理所分别加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牌子,实行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与街道办事处双重管理,以街道办事处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将执法工作延伸到最基层,基本实现了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全覆盖。
改革后,市区两级有关部门单位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政策措施的配套衔接,强化部门联动配合,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水平,扎实做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各项具体工作,着力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的城市管理体制,促进城市运行高效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