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反馈
取消

热门搜词

造价通

取消 发送 反馈意见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4 工程量清单计价

2010/07/01757 作者:佚名
导读:【概述】 本章“工程量清单计价”共9节、72条,是《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主要内容。与“03规范”相比、增设9节、增加62条,其中强制性条文6条。规定了工程量清单计价从

【概述】 本章“工程量清单计价”共9节、72条,是《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主要内容。与“03规范”相比、增设9节、增加62条,其中强制性条文6条。规定了工程量清单计价从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约定、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到工程竣工结算办理及工程造价计价争议处理等的全部内容。

4.1 一 般 规 定

【条文】4.1.1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建设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要点说明】本条规定了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造价的组成内容。

【条文】4.1.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要点说明】本条规定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的计价方式。

本条升格为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第五条规定:工程计价方法包括工料单价法和综合单价法。本条规定工程量清单计价应采用综合单价法。采用综合单价法进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时,综合单价包括除规费和税金以外的全部费用。

需要说明的是,本规范定义的综合单价与《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规定的综合单价存在差异,差异之处在于前者不包规费和税金,后者包括。

【条文】4.1.3 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

【要点说明】本条规定了工程量在招标阶段的作用及其在竣工结算中的确定原则。

本条是新增的强制性条文。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招标人根据拟建工程设计文件预计的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应予完成的实际和准确的工程量,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一方面是各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另一方面也是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审的共同平台,是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体现。

发、承包双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的工程量应按照经发、承包双方认可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确定,而非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此条同时与本规范第3.1.2条相呼应,进一步明确了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工程量清单的责任,体现了权、责对等的原则。

【条文】4.1.4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应根据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的措施项目可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应包括除规费、税金外的全部费用。

【要点说明】本条规定了措施项目的不同计价方式及包含内容。

本条对“03规范”第4.0.5条仅规定措施项目“参照本规范规定的综合单价组成确定”作了修改,将措施项目划分为可以计算工程量的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的措施项目以“项”为单位的计价。本规范定义的综合单价是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建设和管理的特点定义的,未包括规费和税金。因此,无论是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还是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的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均未包括规费和税金。同理,以“项”为计量单位进行计价的措施项目价格也未包括规费和税金,除此以外的费用均包括在相应的措施项目价格中。

【条文】4.1.5 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要点说明】本条规定了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价原则。

【条文】4.1.6 其他项目清单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本规范第4.2.6、4.3.6、4.8.6条的规定计价。

【要点说明】本条规定了其他项目清单的计价要求。

【条文】4.1.7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暂估价的材料和专业工程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承包人和招标人共同通过招标确定材料单价与专业工程分包价。

若材料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经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单价后计价。

若专业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发包人、总承包人与分包人按有关计价依据进行计价。

【要点说明】本条是新增条文。规定了其他项目清单中暂估价的计价原则。

【条文】4.1.8 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要点说明】 本条规定了规费和税金的计价原则。

本条为新增强制性条文。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印发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 206号)的规定,规费是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税金是国家按照税法预先规定的标准,强制地、无偿地要求纳税人缴纳的费用。它们都是工程造价的组成部分,但是其费用内容和计取标准都不是发、承包人能自主确定的,更不是由市场竞争决定的。

【条文】4.1.9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

【要点说明】 本条规定了工程风险的确定原则。
文章来源:乌海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站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关注微信公众号造价通(zjtcn_Largedata),获取建设行业第一手资讯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