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木构建筑的结构体系主要有穿斗式与抬梁式两种。除此以外还有不少变体和局部利用斜杆组成三角形稳定构架的做法。
穿斗式(或称“串逗”式)木构架的特点是:用穿枋把柱子串联起来,形成一榀榀的房架;檩条直接搁置在柱头上;在沿檩条方向,再用斗枋把柱子串联起来。由此形成了一个整体框架。这种木构架广泛用于江西、湖南、四川等南方地区。
抬梁式木构架的特点是:柱上搁置梁头,梁头上搁置檩条,梁上再用矮柱支起较短的梁,如此层叠而上,梁的总数可达3~5根。当柱上采用斗供时,则梁头搁置于斗拱上,这种木构架多用于北方地区及宫殿、庙宁等规模较大的建筑物。
相比之下,穿斗式木构架用料小,整体性强,但柱子排列密,只有当室内空间尺度不大时(如居室、杂屋)才能使用;而抬梁式木构架可采用跨度较大的粱,以减少柱子的数量,取得室内较大的空问,所以适用于宫殿、庙宇等建筑。因此,南方的一些庙宁、厅堂也多混合使用这二者。
我国北方地区气候寒冷,为了防寒保温,建筑物的墙体较厚,屋面设保温层(一般用士加石灰构成),再加上对雪荷载的考虑,建筑物的椽檩枋的用料粗大,建筑外观也显得浑厚凝重;反之,南方气候炎热,雨量丰沛,房屋通风、防雨、遮阳等问题更为重要,墙体薄(或仅用木板、竹笆墙),屋面轻,出檐大,用料细,建筑外观也显得轻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