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文件
阳住建[2010]2号
关于二00九年第四季度建设工程造价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进行的市场调查,2009年第四季度,我市建设工程的总体材料价格与2009年第三季度相比有所上升。其中,水泥、铝材、玻璃、汽油、柴油、施工用水、施工用电的价格有所上升;钢材的价格略有下降;中砂、碎石、标准砖、镶贴块料及建筑工程中的小五金等零星材料的价格较为平稳。为便于做好2009年第四季度建设工程的预结算、材料价差的调整工作和招标投标工作,经调查、测算和研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筑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整体工程,不分结构、用途)材料价差的调整范围及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按定额计价,执行2003年《广东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计价依据》的工程,次要材料价差调整系数为1.62%。
二、市政、园林建筑绿化工程,不分主、次材料,按定额全抽料调整补退差价。
三、单独承包桩基、单独使用预拌混凝土、挡土墙、大型土石方(机械施工)工程,单独预制混凝土构件、构筑物及建筑工程中的分项工程,按定额全抽料调整补退差价。
四、安装工程
按定额计价,执行2002年《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依据》的工程,其他材料价差调整系数为0;按定额计价,执行2006年《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依据》的工程,辅助材料价差按定额全抽料补退差价。
五、房屋修缮工程,我市目前执行1998年《广州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按阳建[2002]50号文规定执行。
六、建设工程动态人工日工资单价
1、执行2003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依据》的单独承包建筑物装饰装修工程,2009年第四季度市区人工单价按41元/工日执行;
2、执行2002~2003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工程(除本条第1款外的工程),2009年第四季度市区一、二、三类工的人工单价分别按37元/工日、35元/工日、33元/工日执行;
3、执行2006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工程,2009年第四季度市区一、二、三、四类工的人工单价分别按39元/工日、37元/工日、35元/工日、33元/工日执行;
4、执行1998年《广州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的工程,2009年第四季度市区人工单价按27元/工日执行。
七、机械台班费用的调整。按定额计价,执行2002~2006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工程,机械台班费用按以下办法调整:
1、全抽料工程。机械台班费用中的人工、燃料、动力价格按编制价套入,形成新的机械台班价格,其与定额机械台班价格的差额作为机械台班价差处理。
2、非全抽料工程。机械台班费用中的人工价格按编制价,燃料、动力价格仍按定额价格套入,形成新的机械台班价格,其与定额机械台班价格的差额作为机械台班价差处理。
八、以上规定自2009年10月1日起执行,凡2009年10月1日起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工程及此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工程,其跨入2009年10月1日后的工程量,合同约定可调整的,按上述系数及办法调整。2009年10月1日前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执行,已办理竣工结算工程,则不再作调整。
九、以上各条,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解释。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反映。
阳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二0一0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