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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住建部《关于切实加强建设工程档案归集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2011/12/261285 作者:佚名
导读: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现将住建部《关于切实加强工程档案归集管理的通知》(建办[2011]16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鄂建办[2011]238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现将住建部《关于切实加强工程档案归集管理的通知》(建办[201116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住建、规划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工程档案的归集管理纳入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执法检查、信息公开、诚信体系建设和优质工程评选等关键业务管理程序,并严格把关。尤其要将政府投资项目、重点项目、城市地下管线工程、工程质量安全、建筑节能以及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城乡结合部等建设工程档案的归集纳入管理程序严格管理,为处置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提供依据。


   
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要端正服务态度,提升服务水平,主动与有关业务管理部门汇报和沟通,积极配合,依法抓好工程档案的归集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档案完整、系统,安全归档。

 

附件:《关于切实加强工程档案归集管理的通知》.rar(建办[2011161号)

               

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文章来源: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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